一、代理记账公司的监管主体

代理记账公司主要由财政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共同监管,具体职责分工如下:

  1. 财政部门(如地方财政局)
  • 依据《代理记账管理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98号),财政部门是代理记账行业的主管部门,负责:
  • 代理记账资格的审批与备案;
  • 监督记账机构的执业质量;
  • 查处违规行为(如无证经营、虚假做账等)。
  1.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(原工商局)
  • 负责代理记账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、经营范围审核及企业信用监管。
  1. 税务机关
  • 虽非直接主管部门,但代理记账公司需配合税务稽查,确保客户账务符合税法要求。

二、代理记账公司的设立条件

根据规定,成立代理记账公司需满足以下条件:

  • 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专职人员;
  • 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需具备会计师以上职称;
  • 有固定办公场所和健全的财务制度。

三、违规行为的处罚

代理记账公司存在以下行为,财政部门可依法处罚:

  • 未取得许可证擅自开展业务:最高罚款3万元;
  • 虚假做账或协助客户偷税漏税:吊销资质,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。

四、企业如何选择合规代理记账公司?

  1. 查验其《代理记账许可证》;
  2. 通过财政部门官网核对备案信息;
  3. 评估服务团队的专业资质(如注册会计师占比)。

总结代理记账公司需接受财政、市场监管等多部门监管,企业选择时应优先考虑资质齐全、信誉良好的机构,以规避财税风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