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经营行为,保障股东合法权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《代理记账管理办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制定本章程。

第二条 公司名称:XX代理记账有限公司(以工商登记为准)

第三条 公司住所:(填写详细注册地址)

第四条 公司经营范围:代理记账、税务咨询、财务顾问、工商注册代办、财税培训及相关咨询服务(以营业执照核准为准)

第二章 注册资本及股东

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万元,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。

第六条 股东姓名/名称、出资额及出资方式: (列明各股东信息,如:张三,出资50万元,货币出资)

第七条 股东享有以下权利:

  1. 参加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
  2. 查阅公司章程、股东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
  3. 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
  4. 优先认购公司新增资本

第三章 组织机构

第八条 公司设股东会,由全体股东组成,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。

第九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:

  1. 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
  2. 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、监事
  3. 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、决算方案
  4. 对公司合并、分立、解散等事项作出决议

第十条 公司设执行董事一名,由股东会选举产生,任期三年,可连选连任。

第十一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,行使下列职权:

  1. 召集股东会会议,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
  2.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
  3.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
  4. 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

第四章 财务管理

第十二条 公司应当依照《代理记账管理办法》设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,配备专职会计人员。

第十三条 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真实、完整,并按规定报送税务机关和财政部门。

第十四条 公司利润分配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,每年分配一次。

第五章 代理记账业务规范

第十五条 公司开展代理记账业务应当符合以下要求:

  1. 从业人员必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
  2. 建立健全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
  3. 保守客户商业秘密
  4. 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

第十六条 公司与委托单位应当签订书面委托合同,明确双方权利义务。

第六章 附则

第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,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。

第十八条 本章程修改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。

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之日起生效。

(全体股东签字/盖章) 年 月 日


:本范本仅供参考,具体内容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调整,并咨询专业法律顾问意见后使用。代理记账公司章程需特别关注《代理记账管理办法》等专业法规要求,确保合规经营。